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早餐工程建设,推动早餐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2018年早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支持方向
1、早餐示范门店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网点薄弱社区(含居民社区、产业园区、商务办公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大型居住社区按照《早餐示范门店建设规范》(附件1)新建(改建或提升)早餐示范门店。门店建设主要支持企业拓展建设连锁店和改建提升连锁店,用于统一形象、添置设备和改善卫生条件。
2、移动早餐车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网点薄弱社区(含居民社区、产业园区、商务办公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大型居住社区按照《早餐示范门店建设规范》(附件1)新建(改建或提升)移动早餐车网点。
二、关于参见企业范围
1、支持已纳入早餐工程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建设范围的企业,包括商务部“早餐示范工程”参建企业和2012年-2016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早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参见企业。
2、支持拥有自建中央厨房且达到早餐工程中央厨房标准的其他企业。
3、支持早餐工程企业对接新模式标准化菜市场,在新模式标准化菜市场开设早餐示范门店。
三、关于资金支持标准
早餐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采取以企业承担为主,区级财政给予补贴支持。早餐示范门店(标准见附件1)按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移动早餐车网点(标准见附件2)按每辆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关于申报条件及流程
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早餐工程示范门店建设规范
2、移动早餐车建设规范
3、申报条件及流程
4、项目建设申报表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