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经〔2017〕145号)之规定,对松江区经济委员会2018年商贸创全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松江区经济委员会2018年商贸企业创全宣传品制作项目;
(二)项目依据:《松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意见(试行)》(沪松文明委〔2017〕5号);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松江区;
(四)项目要求: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受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委托,根据创全宣传标准和商贸企业的行业特点,对松江区内商贸企业制作创全宣传品;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商贸企业创全宣传品制作汇总表》。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有广告设计、制作。
三、投标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书;
(二)投标人基本介绍;
(三)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七)近三年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工作日9:00时-16:00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6:00,逾期投标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
七、投标、开标地点:
(一)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1室
(二)开标、评标地点:松江区经委1019会议室
八、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www.635-288.com
联系人:梅黎蔚、吴悦
联系电话:021-37737331、021-37737332
www.635-288.com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