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经〔2017〕145号)规定,我委将对2018年松江区经委“产业园区综合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8年松江区经委“产业园区综合评价”项目;
(二)项目依据:《松江区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及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沪松经〔2018〕100号)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及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①建立松江区产业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②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自愿申报的产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综合评价结果;③优秀园区铭牌制作。
二、投标人
依法在本市设立的企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
(五)业务范围需与所投项目相关
四、投标提供的材料
(一)实施方案及报价书;
(二)投标人基本介绍;
(三)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七)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副本)。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截止:2018年7月6日17:00,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与投标地点相同;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7月12日17:00,逾期投标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9:00。
八、投标、开标地点:
(一)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08室;
(二)开标、评标地点:松江区经委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名称、联系、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www.635-288.com
联系人:尹广辉、王小璆
联系电话:021-37737090、
021-3773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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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635-288.com
2018年6月29日